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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展国家司法救助 助力脱贫攻坚战略
2019-11-14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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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11-14

 

为体现国家司法人文关怀,抚慰申请人的精神创伤,将检察机关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融入到脱贫攻坚战略,固原市人民检察院于8 月 29日对刑事被害人近亲属王某某、朱某某给予国家司法救助3万元。

 该案由党组书记、检察长樊百安承办,他通过调查核实及全面审查,认为救助申请人王某某、朱某某系被害人近亲属,其家庭属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并享受农村低保,生活困难无其他经济来源,加之被告人无力进行民事赔偿,根据《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(试行)》第七条第(三)项、《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救助实施办法(试行)》第五条第(一)项之规定,申请人王某某、朱某某的申请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,为此,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决定给予其国家司法救助。

 救助申请人王某某说:我女儿被害后我们夫妇很痛苦,检察院给予我们司法救助,我非常感动,感谢党和政府!

 樊百安同志指出,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认真践行“绿色检察”发展理念,充分发挥检察职能,助力脱贫攻坚。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,要注重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被害人或近亲属,依职权主动进行救助,传递司法温暖,体现司法民生关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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